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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时达国际货运 >> 服务公告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案例(国际贸易案例分析 求助 求解 )
1、在本案例中,国外卖方要求我方支付驳船费用是不合理的。根据上述解释,驳船费用应当由卖方承担。因此,我方有权拒绝支付此笔费用。此外,FAS术语下,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,而驳船费用作为装船前的费用,自然应由卖方承担。因此,我方无需承担这笔费用,这是基于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规则。 2、年11月,B公司的律师突然提出动议,认为双方在贸易合同中签署了仲裁条款,要求法庭撤销本案的本诉和反诉。法院最终支持了B公司的动议,裁定争议事项由仲裁机构管辖,并撤销了本诉和反诉。如果双方未在2025年2月17日之前提起仲裁,A公司将不得就同一事项在美国再次提起诉讼。 3、因为本合同按CIF条件达成,按此术语,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(越过船舷)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到了买方,所以在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失风险由买方承担。不过既然购买了保险(CIF),我方可以向保险公司索偿。 国际贸易CIF案例分析!急!!!谢谢1、因为本合同按CIF条件达成,按此术语,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后(越过船舷)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到了买方,所以在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失风险由买方承担。不过既然购买了保险(CIF),我方可以向保险公司索偿。 2、CIF术语的含义:在国际贸易中,CIF是指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港口的一切运输成本和货物保险费用。这意味着卖方不仅要负责货物的装载和运输,还要为货物购买保险,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。案例中的责任分配:在上述案例中,出口商需按照CIF条款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口,并为货物购买保险。 3、在国际贸易中,我遵循CIF条款向中东某国出口了一批货物,并按合同规定投保了水渍险附加偷窃提货不着险。然而,在货物海运途中,因两伊战争爆发,货物未能得到赔偿。此案例中,我仅投保了基本险和附加险,而事故的发生并不属于附加险的赔付范围。 4、分类:商业/理财贸易问题描述:有一份CIF合同,出售一批散装农产品,从亚洲某港口运往伦敦。合同规定“按CIF条件交货,凭单据或提货单支付货款。”当货物运到时,卖方只提交一份提货单,但没有保险单,买方以卖方未提交保险单为由,拒付货款。 5、具体到承运方,CIF(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)条款下,通常情况下,卖方A公司负责货物运输至指定港口的全部费用,并且需要购买保险。然而,合同中可能有特别约定,明确承运方由买方B公司雇佣。这种情况下,卖方A公司的责任将有所改变,可能仅限于货物装船前的责任。 关于国际贸易术语cif的一个案例1、CIF术语的含义:在国际贸易中,CIF是指卖方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港口的一切运输成本和货物保险费用。这意味着卖方不仅要负责货物的装载和运输,还要为货物购买保险,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。案例中的责任分配:在上述案例中,出口商需按照CIF条款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口,并为货物购买保险。 2、CIF我们平常总习惯称其为到岸价,这是错误的,CIF中规定的只是费用承担问题,货物在越过船舷的时候,风险就转移给买方了,货物在途中的一切风险都由买方承担此案例正确的做法应该是:卖方(我方)将全套议付单据(包含保险单的)寄交买方,买方伏款赎单。 3、简要地说,对于CIF贸易术语条款,卖方要承担将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舶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,并承担到目的港海运费和保险费,买方则要承担自货物被装上到目的港的船舶之后的一切风险。即对于货物的风险的划分,以货物被装上船为界。 4、CIF,通常被误解为到岸价,但实质上,它关注的是费用划分而非货物风险转移。根据CIF条款,一旦货物越过船舷,风险即转移至买方,所有的途中风险皆由买方承担。在实际操作中,正确做法是卖方(我方)将完整的议付单据,包括保险单,交付给买方,买方需支付货款以赎单。 5、可以(2)cif运输保险是由卖方来购买的,CIF中包括成本、保险、运输价格。(3)不可以,因为CIF合同是在装船后就算作交货。该批货物只能有保险公司来赔偿。(4)不可以,信用证和提单等单证是卖方要想买方提供的,不是向银行提供。 6、A公司没责任,因为cif贸易术语风险是越过装运港船舶的船舷,一旦过了船舷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,并且也上了保险,所以说出口方没有责任。你可以详细的看一下C组贸易术语的风险责任划分。 ...FOB合同,买方向保险公司投保舱至舱条款的一切险,当货物FOB合同下买方投保的“仓至仓条款”,保险公司实际承担“船至仓”责任。买方为保障从卖方仓库至码头期间的保险利益,必须向保险公司另行投买保险,如保险公司设的“卖方利益险”。我国进口业务通常用FOB合同,对此要特别注意。另外CFR合同、FAS合同下的“仓至仓条款”也要注意。 因为是FOB条款的合同,所以,货物的风险以货物被装上船为界,而该批货物在装船前出险,即货物尚未装船,且FOB条款中卖方承担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责任和风险。因此,出口商让进口商赔偿损失没有道理。 可以说,在FOB合同下买方投保的“仓至仓条款”实际上是“船至仓条款”,保险公司只承保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风险损失。本案例中所涉及的风险损失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,保险公司对此不负赔偿责任。FOB合同下买方投保的“仓至仓条款”,保险公司实际承担“船至仓”责任。 FOB是象征性交货,只要卖方在指定的时间将货物交到指定的船上,并提供符合规定的单据即可。风险划分就是以交货点划分,交货前一切有卖方承担。虽然买方购买的“仓至仓条款”的一切险,但保险公司承保责任的起讫是“船至仓”,交货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。 根据货物的运输方式,可以选择FOB、CFR、CIF三种价格条款签订出口合同。在这些合同中,均需投保“仓至仓”条款的“一切险”。假如出现您所描述的吊装过程中发生的意外,并且这种意外在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内,您应当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求。不过,索赔的结果可能因合同条款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解答1、在国际贸易实务中,若买方的行为不合理,卖方有权拒绝接受。例如,买方以电缆包装不适宜出口运输为由拒绝提货和付款,但未说明不符合合同规定。若合同中未对货物包装作出具体要求,则卖方无需提供符合出口需要的包装,这符合《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》中的EXW条款。 2、-01-02关于几个国际贸易的问题,考试题!!急急急!高分!给出详...32011-09-28懂国际贸易的进。。 3、美方的要求确有依据。(2)进口方的失误在于没有注意FOBVesselNewYork条款在美国的商业习惯和法律中另有解释,即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》。 4、在本案例中,我公司所交货物品级虽较原来的高,而且价格不变,但在该项货物市场价格下跌的情况下,买方往往会借口与信用证规定不符而拒绝赎单付款。而银行也只会在单单相符,单证相符的情况下付款。 5、当天下午发现失误且对方未接受,那么,发盘人应该立即发电撤销原发盘并更正发盘即可。(2)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失误且对方未接受,处理方式同(1)即可。(3)第二天上午9点发现失误且对方已接受,那么,可以致电对方解释之前的发盘错误,并将正确的发盘告知对方,并请求对方的谅解。 6、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分析中,高档瓷器的进出口是一个典型的案例。高档瓷器因其独特的艺术价值和实用功能,在国际市场上的需求量逐年增加。中国作为瓷器的发源地之一,拥有丰富的瓷土资源和精湛的制作工艺,使得高档瓷器的生产在中国具有明显的优势。 上海双时达国际货代[2025.04.11-11:21] 访问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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